湖州胡集镇十三种不宜服用避孕药的情况
来源:湖州无痛人流医院 时间:2020-05-26 03:30
1、40岁以上肥胖的妇女,长期服用避孕药易形成胆结石,或诱发高血压,应慎用.
2、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不宜服用.若肝炎或肾炎已经基本治好,肝功能和肾功能化验检查正常者,可在医生指导下慎用.
湖州胡集镇十三种不宜服用避孕药的情况
3、既往有过心力衰竭病史及心肌梗死病史者不宜服用.
4、严重高血压,以及由肾脏疾病引起的肾源性高血压患者不宜服用.如系原发性高血压且症状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.如在服避孕药期间发生血压升高,应停止服药.
5、哺乳妇女不宜服用.因避孕药可通过乳汁影响婴儿,使婴儿乳房胀大,女婴子宫出血,同时还有抑制母亲乳汁分泌作用.
6、患生殖器官肿瘤、乳腺肿块、其它癌前病变或癌肿者,不宜服用.
7、糖尿病妇女不宜服用.尤其须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应禁用.
8、结核病人,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,并定期到医院检查.
9、甲状腺功能亢进者,在病情尚未控制的情况下,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.
10、精神病患者由于不能坚持服药,不要服用.
11、平素月经量过少的妇女不宜服用.如长期服用避孕药,会使子宫内膜萎缩,造成闭经.
12、人工流产后的妇女,应在月经来过一次之后服用,月经未来不宜服用.相关阅读:湖州人流医院
13、患癫痫的妇女,在用抗癫痫药物治疗期间,不宜采用口服避孕药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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